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2月23日在南京市苜蓿园大街69号月牙湖会所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兴汉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00,735,0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9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2、对南京十运会赛马场挂牌出让项目竞买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3、对南京聚宝山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4、授权董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5、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陈兴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2)选举王祖治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3)选举干泳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4)选举徐水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5)选举周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6)选举徐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7)选举刘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8)选举李爱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9)选举安同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6、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2)选举孔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7、合作投资开发马群科技园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