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年3月31日召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3月31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29日、30日、31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2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投票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东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表决。
    7、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纸上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会议的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3月21日和2006年3月28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相关股东均有权以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3月23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为《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将向相关股东会议提交《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案,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表决结果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71411
    联系人:周忠 靳茂国
    电话:(0538) 5826208
    传真:(0538)5826269
    3、登记时间:
    自2006年3月24日(星期五)至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五、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3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23日9:00至2006年3月30日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忠 靳茂国
    电话:(0538) 5826208 传真:(0538)5826269
    特此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0日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 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532 华阳投票 363532 华阳投票 1 沪市挂牌,深市代理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华阳科技 1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阳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该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32 买入 1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该方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2、股权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华阳科技"A股的深市投资者对该方案投赞成票,其应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申报明细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3532 买入 1元 1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就会议所审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无具体表决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委托书表决符号:"√"号):
    审议事项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委托人姓名(或委托单位公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资格证明号码):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股):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日期: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