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26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5年4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准时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封照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3月22日发布的《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3月25日发布的工作备忘录第12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提案作进一步修改。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第二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的议案,(修改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定于200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5年3月22日发出。
    特此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