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5月27日
    ●除息日:2003年5月28日
    ●现金红利到账日:2003年6月3日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公司决定以2002年度末总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计分配红利11,250,000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28.87%,剩余27,721,603.35元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3年5月27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25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对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5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3年5月27日
    2、除息日:2003年5月28日
    3、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3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3年5月27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流通股的个人投资者每股税前红利:0.125元,每股税后红利0.1元,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流通股的法人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25元,通过登记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国有法人股及发起人法人股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3、持有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8-5826208
    联系传真:0538-5826269
    联系地址: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
    邮政编码:2714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