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项目:公司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2007-03-13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06年关联交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2006 年度         占同类交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发生金额(元)     易的比例
                 废铅及板栅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
                             旧有色金属回收公司        343,291,877.75       8.75
    采购原材       铅精矿    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
      料                     厂矿产品公司               30,214,012.24       0.77
                  铅精矿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5,169,191.82       2.94
             铅渣、铜渣及银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
                  浮选渣      司                        48,203,836.27       1.23
                  电解铅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0,414,791.12       0.70
                  电解铅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
                             盐有限责任公司             21,047,798.47       0.72
                  氧化锌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
   销售产品                  限责任公司                  7,316,213.68       6.19
     或商品        白银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15,526,015.54       1.29
                  氧化锌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12,064,700.86      10.20
   接受劳务   保卫、职工食
              堂、卫生绿化、
              通勤、通讯使用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          3,601,000.00       100%
              铁路专用线等   限责任公司
                综合服务

    注:2006年3月公司与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合同期限为三年),由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卫、职工食堂、卫生绿化、通勤、通讯使用铁路专用线等综合服务,年收费额为360.1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1.5018亿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贵金属冶炼(不含金银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煤炭机械,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出口贸易。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淮书

    注册资本:50万元

    主营业务:废蓄电池、废矿灯、废铅、废铜、废渣的回收销售

    住所:济阳路北豫光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3、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矿产品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品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降龙

    注册资本:20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品、有色金属(国家限制的除外)的代购、代销

    住所:市黄金冶炼厂院内

    4、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铅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140万元

    主营业务:氧化铅、硅酸铅、三盐、二盐、红丹、粗铅一来料加工、铅矿石购销

    住所:济源市新济大道亚桥东100米

    5、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洛矿业")

    法定代表人:曹成斌

    注册资本:7850万元

    主营业务:铅锌矿探矿、采矿、选矿

    住所:四川省甘洛县新市坝镇县委客房三楼

    6、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绵镉、锌合金综合利用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矿产品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是铅精矿、废铅及铅渣、铜渣及银浮选渣,是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因为公司的关联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公司的产品电解铅、白银及氧化锌;公司未设置保卫、职工食堂等生产辅助机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保卫、职工食堂、卫生绿化、通勤等服务由关联方提供,公司需使用关联方的铁路专用线来运输公司产品和原料。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4年2月21日,公司二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公司与回收公司签订《购货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在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翟延明、孙中森均按规定予以回避。

    2005年2月26日,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甘洛矿业、矿产品公司采购铅精矿事项、公司向豫光集团销售白银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杨安国、翟延明、孙中森在董事会审议中回避表决。

    2006年3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豫光集团续签的《供货合同》、与铅盐公司续签的《供货合同》、与豫光集团续签的《综合服务协议》,三个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翟延明、孙中森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2004年2月21日,公司与回收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甘亮先生、秦群立先生事前认可并对以上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受损害。

    2005年2月26日,公司与甘洛矿业、矿产品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与豫光集团签订《供货合同》事项经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本哲、甘亮、秦群立事前的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06年3月2日,公司与豫光集团续签的《供货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及与铅盐公司续签的《供货合同》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王本哲、甘亮、秦群立事前认可并对以上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交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情况。

    2004年3月23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股东回避的条件下表决通过了公司与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公司签订《购货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

    2005年4月1日,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股东回避的条件下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甘洛矿业、矿产品公司签订《购货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

    2006年4月8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股东回避的条件下表决通过了公司与豫光集团、铅盐公司续签《供货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回收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已签署,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详见2004年2月27日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与甘洛矿业、矿产品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和与豫光集团签订的《供货合同》已签署,三个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详见2005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05年4月1日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与豫光集团续签的《供货合同》、《综合服务协议》、与铅盐公司续签的《供货合同》已签署,三个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详见2006年3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06年4月11日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