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2月16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王继荣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王九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崔丙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生产铅、锌精矿为主的矿山生产企业,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矿产品公司是以矿石的代购代销为主要业务的贸易企业,为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公司拟与其签订购买铅精矿协议;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白银,公司拟向其销售白银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1、上述交易,交易价格将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关联交易表决中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