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1月11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集团”)的通知:因情况变化,豫光金铅集团产权转让方案需要调整,申报材料已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撤回。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