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崔丙仁先生主持,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200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以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6,816,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转增方案。
    二、关于公司审议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