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21日下午在河南省济源市天坛路89号王屋山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王本哲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独立董事甘亮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安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公司提名、审计、战略及投资、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提名委员会由秦群立先生、李继红女士和王本哲先生组成,秦群立先生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王本哲先生、任文艺先生和甘亮先生组成,王本哲先生任主任委员。
    3、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杨安国先生、孙中森先生和甘亮先生组成,杨安国先生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甘亮先生、李继红女士和秦群立先生组成,甘亮先生任主任委员。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继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03年4月21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任文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03年4月21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任文艺先生、赵乐中先生、杨华锋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03年4月21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
    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苗红强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03年4月21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蔡亮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03年4月21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
    八、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专员的议案
    聘任王九江先生公司审计专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专员任期三年,自2003年4月21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
    九、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关于审议公司与境外期货经纪机构签订开户合同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境外期货业务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2日
    附:杨安国先生、李继红女士、任文艺先生简历详见2003年3月18日与4月22日《中国证券报》
    赵乐中先生,1960年出生,大专学历,1977年参加工作,历任河南济源黄金冶炼厂熔炼一厂设备科科长副厂长、厂长、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熔炼二厂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华锋先生,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河南济源黄金冶炼厂硫酸分厂副厂长、电解分厂厂长、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炼二厂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精炼二厂长。
    苗红强先生,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河南济源黄金冶炼厂蓄电池分厂财务科长、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财务成本会计、副处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蔡亮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曾在河南济源黄金冶炼厂扩建指挥部、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法规处、生产技术处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