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3月7日以传真方式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发给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05年3月17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王枫、陆巧敏,独立董事朱明德因故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书面委托董事王宗光、兰先德,独立董事华裕达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有董事长王宗光女士支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0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草案), 2004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075,131.26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713,792.3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356,896.16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43,272,520.18元,扣除2004年按照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普通股股利42,000,000.00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76,962.95元。
    本着既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0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会议时间:2005年4月22日(周五)上午9:30时
    (二) 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报告厅(上海上海市委党校内)
    (三) 会议议程: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4、审议《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4、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05年4月12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日期:2005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2、会议登记处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1088号南浦大厦底层大堂
    邮编:201103 联系人:唐伊宁
    联系电话:021-52303933 传真:021-64013337
    3、登记手续: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按公司公告时间、地点进行办理股东大会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必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委托代理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股东大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根据上海证管办和上海市重组办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发放任何礼品(含有价币券),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3、公司地址:上海虹桥路811号 邮编:200030
    联系人:孙英
    联系电话:021-52540087 021-62810808转154
    传 真:021-62816699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证份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