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2日上午9:30时在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上海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127,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63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2003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宜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0,121,2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2,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015%;无效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0,089,7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99.9752%;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28,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187%;无效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50,075,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99.9658%;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35,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233%;无效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150,076,2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9,2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061%;无效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022,956.6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272,520.18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2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同时,以2003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利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赠股本2股。同意150,082,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99.9706%;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2,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015%;无效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本次大会由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