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于2003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杨国平、独立董事朱明德因故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书面委托董事许晓鸣、独立董事华裕达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晓鸣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兑现方案》,即
    根据《2002年度激励考核办法》,因公司该年度净利润未达考核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罚款为123392.79元。
    二、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冠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即
    因2003年1月公司获得了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颁发的《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故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增加"配制酒"一项。
    修改后的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参制品,消毒制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配制酒;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文化用品,建筑材料,农副产品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6月26日(周四)上午9:30时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
    (1)、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2003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2003年6月16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日期:2003年6月19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2)、登记地点:上海市虹桥路811号(近淮海西路口,公交126路、911、754、113等)
    (3)、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按公司公告时间、地点进行办理股东大会登记;委托代理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股东大会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必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上海证管办和上海市重组办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发放任何礼品(含有价币券),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3)、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上海虹桥路811号 邮编:200030
    联系电话:021-52540087 021-62810808转154 传真:021-6281669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