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于2002年4月24 日在上海伟盟生态林展示中心五 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晓鸣先生 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许晓鸣、杨国平、费正杰、兰先德、华裕达五人组成;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由华裕达、朱明德、林东模、肖志杰、樊建明五人组成。
    二、审议通过《2001年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目标考核兑现方案》
    根据《2001年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目标考核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 骨干奖励319.59万元,从公司税前列支。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松江支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人民币1.5亿元贷款额度内, 向中国农业银行松江支行申请贷款额 度,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自2002年5月起,期限一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2年6月6 日(周四)下午1:00时
    2、会议地点:上海(具体地点视股东登记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
    (1)、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关于2002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关于设立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2002年5月16日下午3:00闭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因故不能 参加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日期:2002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番禺路909号(近秀山路口,公交126 路虹桥路终点 站)
    (3)、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按 公司公告时间、地点进行办理股东大会登记;委托代理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股东大会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必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 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根据上海证管办和上海市重组办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发放任何礼品(含有价币券),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3)、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上海虹桥路811号 邮编:200030
    联系电话:021-52540087 021-62810808转154、166
    传真:021-6281669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