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于2004年3月20日下午2:30在药玻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原董事长柴文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
    1、选举柴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2、根据董事长柴文先生提名,聘任:(1)扈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2)周仕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3)于恩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3、根据公司总经理扈永刚先生提名,聘任:(1)陈永康先生、周仕勇先生(兼)、周在义先生、张富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张富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期三年。
    4、根据董事长柴文先生提名,聘任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任期三年):
    战略委员会委员:柴文、朱维平、扈永刚、陈永康、周在义。主任委员:柴文;
    审计委员会委员:马越英、蔡弘、张军。主任委员:马越英;
    提名委员会委员:朱维平、马越英、蔡弘、周在义、扈永刚。主任委员:朱维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马越英、朱维平、蔡弘、扈永刚、陈永康。主任委员:马越英。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