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接公司股东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通知,获悉该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已将其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328,635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并于2006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6月16日,质押期限为壹年。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