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红利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08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3日;
    ●除息日:2006年6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0日;
    一、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5月8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5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280,000.00元,剩余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2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自然人持有的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3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1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派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12-65712564
    联系传真:0512-65712238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江南高纤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14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