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06年5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定期于6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科苑支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亿元人民币,信用证、保函等业务1.5亿元人民币,用于办理公司收购APC TECHNOLOGY INVESTMENT LIMITED(亚洲电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需保函及信贷证明,期限为一年,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