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16日发布的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文《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由本公司控股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4日提议,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改,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四项议案。
    新议案内容为:
    一、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