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2005年9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干长如先生因受所 处行业及所任单位的相关约束,辞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干长如的辞职报告将于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干长如仍然履行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