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33股股票对价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1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23日
    ●自2005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长园新材”变更为“G长园”,股票代码“600525”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情况
    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2月14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5年12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流通股将获送0.33股股票。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的 执行对价前 本次执行 执行对价后 股东 股数(股) 比例 对价股份 股数(股) 比例 序 号 数量(股) 1 长和投资有 限公司 46,715,261 46.93% 5,343,129 41,372,132 41.56% 2 深圳国际信 托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25,414,927 25.53% 2,906,871 22,508,056 22.61% 3 许晓文 1,624,005 1.63% 0 1,624,005 1.63% 4 鲁尔兵 314,323 0.32% 0 314,323 0.32% 5 陈红 314,323 0.32% 0 314,323 0.32% 6 倪昭华 157,161 0.16% 0 157,161 0.16% 合计 74,540,000 74.88% 8,250,000 66,290,000 66.60%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1日
    2、2005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长园新材”变更为“G长园”,股票代码“600525”保持不变。
    3、对价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23日。
    4、2005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获付对象
    2005 年 12月21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
    (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3位小数。
    (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列),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数完全一致。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七、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5,414,927 -25,414,927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6,715,261 -46,715,261 0 3、自然人持股 2,409,812 -2,409,812 0 非流通股合计 74,540,000 -74,540,000 0 有限售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22,508,056 22,508,056 件流通股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41,372,132 41,372,132 3、自然人持股 0 +2,409,812 2,409,81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0 +66,290,000 66,290,000 无限售条 A股 25,000,000 +8,250,000 33,250,000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5,000,000 +8,250,000 33,250,000 股份总额 99,540,000 0 99,540,000
    八、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 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可 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长和投资 4,977,000股 G+24个月 注2 有限公司 4,977,000股 G+36个月 31,418,132股 G+48个月 深圳国际 4,977,000股 G+12个月 信托投资 4,977,000股 G+24个月 注3 有限责任 12,554,056股 G+36个月 公司 许晓文 1,624,005股 G+24个月 鲁尔兵 314,323股 G+24个月 陈红 314,323股 G+24个月 注4 倪昭华 157,161股 G+24个月
    注1:G日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
    注2:长和投资承诺自获得流通权后二十四个月内所持股份不上市挂牌交易;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长园新材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3:深圳国投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注4: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承诺自获得流通权后二十四个月内所持股份不上市挂牌交易。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长园新材股份同时遵守有关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征得长和投资与深圳国投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九、咨询联系电话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 F栋5楼
    邮政编码: 518057
    联系人:倪昭华、刘 栋
    电 话: 0755-26717828,26719476
    传 真: 0755-26739900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