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05年5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定期于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彭日斌先生、陈红女士因公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市长园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拓展公司在华东地区的辐射加工业务,加快投资发展公司的辐射化工新领域,公司拟与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共同出资设立一投资公司,暂定名为:上海市长园投资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90%的股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