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上届监事会召集人高飞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2、选举高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
    高飞,女,34岁,中国籍,大学本科。曾工作于山东兖州矿业集团公司,1998年7月起任长园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长园电力总经理助理。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