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新一届经理班子能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定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于2003年3月20日解除了为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贵州华阳电工厂、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担保责任。截止2003年12月31日,除公司与贵州金税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相互提供了3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外,未发现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何培先、陈晓钟    崔玉明、王 强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