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贵州华阳电工厂、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银行贷款互保协议,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述三家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总计为4039万元;截止2003年3月19日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总计为5380万元。
    经与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贵州华阳电工厂、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同意从2003年3月20日起,解除本公司为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贵州华阳电工厂、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