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1月15日上午9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议政厅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30,174,053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135,506,428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人,代表股份127,407,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5%。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060,62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46,96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姚毅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及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