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每10股转增3股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1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4月2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4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7日
    一、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公司2005年4月8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分红派息事宜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4年末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1、以2004年末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400万股。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发放日
    1、 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1日
    2、 除权除息日:2005年4月22日
    3、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4月25日
    4、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4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方法
    (一)派送现金红利的办法
    1、 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新增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于2005年4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1、发起人股份 117,000,000 35,100,000 152,100,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031,000 1,509,300 6,540,3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111,969,000 33,590,700 145,559,700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7,000,000 35,100,000 152,1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63,000,000 18,900,000 81,900,0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63,000,000 18,900,000 81,900,000 三、股份总数 180,000,000 54,000,000 234,000,000
    七、本次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51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576-5991096
    传真:0576-501601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