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OO五年三月四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邦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04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在临海市川南设立独立子公司及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抗艾滋病?那韦系列项目投资主体的议案》
    公司为解决华海总部与临海市川南生产区处在不同的两个区域,在税务、人员等管理方面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也为了能更好地理顺关系,加强管理,适应公司今后的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华海川南生产区按功能与项目不同划分为几个独立的子公司来进行管理。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在临海市川南设立独立子公司及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抗艾滋病?那韦系列项目的投资主体能更加适应公司川南生产基地今后的发展,公司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后所做出的决定,是适应公司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长远的发展目标。由此涉及的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抗艾滋病?那韦系列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合理的,投资方式是可行的。因此监事会审议并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