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邦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及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末总股本230,174,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46,034,810.6元,剩余195,825,273.91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
    为了有效整合技术开发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式由设立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设立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项目的投资方式外,投资金额,投资用途等均不作改变。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高邦福先生、时惠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时惠麟先生:64岁,理学硕士,研究员。1982年毕业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1985年起担任多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负责人,获国务院专家津贴。其中,马来酸依那普利、盐酸氟西汀项目获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三唑仑项目获江苏省科技进步四等奖。
    高邦福先生:59岁,中专学历。曾任临海市城郊区委、城西区委副书记、书记,临海市建设规划局科员、主任。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