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2日
    ●除息日:2005年6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30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4月27日召开的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11,3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565.2万元。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对于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据现行税法规定由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中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2日
    2、除息日:2005年6月2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3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登记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由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的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六、咨询机构: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1、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2、邮编:244000
    3、电话:0562-2627520
    4、传真:0562-262750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