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1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股份65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304万股的57.64%。会议审议议题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其结果如下:
    审议批准了《关于放弃实施“年产800副塑料管件模具”项目的议案》。
    同意票651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鲍金桥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