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有关新闻媒体刊登署名文章,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三佳集团将进行增资扩股,引进有关战略投资者控股三佳集团。
    鉴此,本公司特作如下澄清:
    本公司经询问三佳集团及三佳集团控股股东市国资公司,据他们答复,市国资公司与华商集团只是有过接触,但尚未签署任何三佳集团增资扩股方面的书面协议。本公司信息披露完全是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进行的。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如果有关新闻媒体针对本公司有不真实报道或出现虚假性的提法,本公司概不负责,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
    
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