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 年6 月25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 年6 月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三佳科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上市公司基础性制度建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我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形成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三佳科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三佳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及《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三佳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三佳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以便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三佳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三佳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佳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