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以下简称“原决议公告”),由于录入错误,需做以下更正,并向投资者致歉。
    原决议公告“已书面授权杨锡荣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现更正为“已书面授权郜光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特此公告。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