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6年4月14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中第二、(一)调整后方案内容第3点中"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30.30元,行权期间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的描述有误,现更正为"权证的初始行权价为30.30元,行权期间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个交易日"。
    我们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