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5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5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10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均出席了会议,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授权委托监事1人(监事李明彦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监事仇国相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和鸣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下述事项:
    一、《关于对<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进行补充修订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变更“飞天”牌有关商标许可使用安排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