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30日上午在茅台镇公司办公大楼2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218,857,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5%。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经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0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86,747,838.2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469,597.58元、法定公益金49,734,798.7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7,721,821.69元,因此,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5,265,263.5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a、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30,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9,075万元,剩余634,515,263.5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b、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30,2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3股。
    2)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由30,250万股增加为39,325万股,为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由此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后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聘请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4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公司不另行支付其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2004年度董事长年薪方案》。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有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