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4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均出席了会议,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授权委托监事1人(监事李明彦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监事张毅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和鸣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长2004年度年薪方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4年度年薪方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发董事长2003年度奖励年薪的议案》。
    按照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3年度董事长年薪制方案》的规定,应计发给公司董事长2003年度奖励年薪244,929.60元。鉴于公司2003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已经圆满实现,为激励董事长在2004年度生产经营中再接再厉,顺利实现董事会2004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的增长,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计发给董事长上述数额的奖励年薪。
    以上第一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