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3年度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15日在海口茅台迎宾酒店4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授权委托董事4人,独立董事高国华先生因故缺席,公司3名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于“光电运用项目”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1、公司决定与贵州世华光电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为“世华光电”)及美国Asante公司(以下简称为"Asante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计划实施“光电运用项目”。
    2、批准公司与世华光电、Asante公司充分接触与合作,共同对“光电运用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确定实施方案;
    3、批准公司在完成上述可行性研究以及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相关批复后,与相关方洽谈、签订及向审批机关共同提交“合资”合同、相关合同附件及项目公司章程;
    4、批准公司在条件许可,法律程序完备的情形下,向项目公司缴付金额相当于600万美元的人民币出资;
    5、批准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制的前提下,由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但担保金额不得超过400万美元或相当于400万美元的人民币。
    6、授权总经理乔洪先生代表公司签署向审批机关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
    由于世华光电的控股股东贵州世华数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与世华光电的合作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为此,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下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