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3年度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6日在贵阳市贵州久远饭店22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董事长袁仁国先生因在外学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授权委托董事季克良先生代为出席及行使表决权,并主持本次会议。因此,本次会议实际到会董事14人,授权委托董事1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审议并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酱香型白酒酒糟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投入募集资金1655.8万元实施酱香型白酒酒糟综合利用项目。为加快该项目的实施进度,早日实现投资回报,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为收购贵州仁怀怀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并进行相关技改后投入生产。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贵州仁怀怀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性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市场占有份额,为企业增创利润,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2745万元收购贵州仁怀怀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生产性资产用于扩大酱香型系列酒生产能力。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3年12月29日在公司注册地茅台镇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七、召开股东大会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3年12月29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22楼会议室
    3、会期:拟为半天
    4、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审议《独立董事制度》;
    (3)审议公司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以上第1、2项议案内容,详见2003年7月30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相关公告。)
    5、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3年12月23日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12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一);
    (4)本公司法律顾问。
    5、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国家股和单位股东持单位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03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登记及联系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852-2386002
    传真:0852-2386005
    邮编:564501
    联系人:彭兴远
    (7)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