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3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21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董事乔洪先生因出国考察、丁德杭先生及张德春先生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董事季克良先生、吕云怀先生、陈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因此,本次会议实际到会董事12人,授权委托董事3人,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02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200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76,798,521.3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74,445,045.47元。提取法定公益金37,222,522.73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3,244,590.3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议同意:
(1)以2002年年末总股本2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500万元,剩余288,244,590.3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以2002年末总股本27,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股。
2、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由27,500万股增加为30,250万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估计变更的议案》。
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考虑到公司所处古滑坡地带的独特地理环境,为加速资金周转、加快和保证固定资产更新,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92财工字第574号)的规定,并参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项 目 变 更 前 变 更 后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35 0.0388~0.02771 20 0.0485 通用设备 15 0.06467 10 0.097 运输设备 8 0.12125 5 0.194 电子设备及其他 5 0.194 5 0.19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审计部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续聘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公司不另行支付其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以上第一、二、四、五、八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