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2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5日在贵阳市云岩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和鸣先生主持。监事会认真审查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2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投资13项辅助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后,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13项辅助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以上第二、三项议案中,对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调整以及对13项辅助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针对目前的市场环境,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这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是符合股份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所作决定是合理的。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