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02 年度第五次会议于 2002年6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 亲 自到会的监事4人,授权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的监事1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和鸣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会 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全体监事就公司和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共同设立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论证,全体监事一 致认为:公司出资设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有利于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优势互补,并且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 利益,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也必将为公司今后的投资运作提供经验。
    经投票表决,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