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3月1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3月29日上午,本次会议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均出席了会议,其中,亲自出席的12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的3人(独立董事高国华先生、董事吕云怀先生和陈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授权独立董事孙德生先生、董事谭绍利先生和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二、《总经理2006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504,116,840.4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6,053,081.24元,以及根据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股利557,668,766.0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5,055,777.74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25,450,770.91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会议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94,3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6,066万元,剩余1,664,790,770.91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七、《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请继续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公司不另行支付其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2006年度董事长激励基金计发方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6年度年薪方案》的规定,决定计提2006年度董事长激励基金1,756,810.51元,并将上述激励基金计发给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作为其2006年度奖励年薪。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中,除第二、八项外,其余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