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目前国内外白酒市场状况、本公司产品供求情况以及企业发展战略需要,本公司决定自2007年3月1日起适当上调除陈年茅台酒外的普通茅台酒出厂价格,平均上调幅度约为12%,预计此次价格调整对本公司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约为1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