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概述
    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对消费市场的调查,公司拟自筹资金预计约84,456万元实施《"十一五"万吨茅台酒工程二期2007年新增2000吨茅台酒技改项目》。
    二、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十一五"万吨茅台酒工程二期2007年新增2000吨茅台酒技改项目》已经由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黔经贸技改备案[2006]93号)。
    本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58,28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赤水河上游本公司已征土地内,该地点地理、气候条件均符合茅台酒生产要求,有利于形成相对集中的制曲、制酒、酒库及辅助车间、辅助设施片区,便于生产经营的集中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年产200吨制酒生产车间10栋、酒库15栋、谷壳库、维修房1栋,建设制酒片区食堂、办公用房1栋,消防及车库1栋等,同时配套建设河堤及排污沟道等辅助设施。
    上述项目建设期限为2007年2月至2007年12月。
    三、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完工并进入正常生产后,每年可新增茅台酒生产能力2000吨,根据茅台酒生产、产出情况以及现行销售价格等因素预测,每年新增销售收入约10.1亿元,利润约3.3亿元。
    上述项目系公司"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而言,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充分利用茅台得天独厚、别处所无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等资源,依托公司在资金、工艺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稳步扩大茅台酒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发挥茅台酒作为国酒的品牌优势,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总体而言,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十一五"万吨茅台酒工程二期2007年新增2000吨茅台酒技改项目》将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