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6年度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十一五"万吨茅台酒工程二期2007年新增2000吨茅台酒技改项目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