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年10月14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0月20日刊登了《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5年10月14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 份 70500000 -70500000 0 境内自然人持有 股份 8700000 -87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79200000 -79200000 0 有限制条件的流 其他境内法人持 通股份 有股份 0 +64491478 64491478 境内自然人持有 股份 0 +7958522 7958522 有限制条件流通 股合计 0 +72450000 72450000 无限制条件的流 A股 27000000 +6750000 33750000 通股份 无限制条件的流 通股份合计 27000000 +6750000 33750000 股份总额 106200000 0 106200000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序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 承诺的限 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售条件 1 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 56532956 2006 年10 月25 日开 注1 始,5310000 股可上市 流通; 2007 年10 月25 日开 始,合计10620000 股 可上市流通; 2008 年10 月25 日开 始,剩余45912956 股 可上市流通 2 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979261 2006 年10 月25 日 3 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 3979261 2006 年10 月25 日 4 许冬瑾 3979261 2006 年10 月25 日 5 许燕君 3979261 2006 年10 月25 日
    注1、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承诺,即其所持有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该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
    3、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
    4、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