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 股股票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 年10 月21 日。
    4、对价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05 年10 月25 日。
    5、2005 年10 月25 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康美药业”变更为“G康美”。
    6、2005 年10 月25 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的情况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 年10 月14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 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75 万股股票。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2005 年10 月21 日15:00 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 年10 月21 日;
    2、2005 年10 月25 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康美药业”变更为“G 康美”。
    3、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 年10 月25 日。
    4、2005 年10 月25 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支付对象
    2005 年10 月21 日15:00 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案,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1)每个帐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8 位小数;(2)将所有帐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一个帐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数完全一致。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 份 70500000 -70500000 0 境内自然人持有 股份 8700000 -87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79200000 -79200000 0 有限制条件的流 其他境内法人持 0 +64491478 64491478 通股份 有股份 境内自然人持有 股份 0 +7958522 7958522 有限制条件流通 股合计 0 +72450000 72450000 无限制条件的流 A股 27000000 +6750000 33750000 通股份 无限制条件的流 通股份合计 27000000 +6750000 33750000 股份总额 106200000 0 106200000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 61,800,000 58.19% 5,267,044 - 56,532,956 53.22% 2 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350,000 4.1% 370,739 - 3,979,261 3.75% 3 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 4,350,000 4.1% 370,739 - 3,979,261 3.75% 4 许冬瑾 4,350,000 4.1% 370,739 - 3,979,261 3.75% 5 许燕君 4,350,000 4.1% 370,739 - 3,979,261 3.75% 合计 79,200,000 74.58% 6,750,000 - 72,450,000 68.22%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备查文件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10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