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16日上午10时在普宁市科技工业园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综合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权 7,920万股(均为非流通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58%,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为: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7,920万票,占总票数的100%,反对票0 票,占总票数的0 %,弃权票0 票,占总票数的0 %。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的程秉律师现场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