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8月10日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苏若梅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同意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上半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05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认真严格的监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经营问题。
    (2)、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于职守,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及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
    (3)、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财务核算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要求。公司2005年上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任何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没有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十日